近日,国际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针对一起佳能称某些通用硒鼓侵犯了其专利权的案件作出了裁决。法官Dee Lord就Aster Graphics、纳思达和天威的产品是否存非侵权作出了简要判决,佳能关于专利侵权摘要裁定的动议以及纳思达关于无效性总结确定的动议均被视为无效。

本次裁决遵循法官Dee Lord 2月作出的判决,该判决规定了ITC 337调查中所主张的专利权的范围。其中最关键的说明是关于墨盒的联接构件是否可以与感光鼓倾斜,专利要求联接构件可枢转。

如当事人在初步裁定发出后45天内不再提交复审申请,本次裁决将成为最终裁决。

2018年3月,ITC宣布代表佳能针对一些通用市场的第三方硒鼓的卖家展开专利侵权调查,其中包括纳思达、天威的产品。佳能称这些公司侵犯了其美国专利号9,746,826; 9836021; 9841729; 9857764; 9857765; 9869960; 9874846; 9841727;和9,84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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