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回应,佳能如何应对?
佳能日前针对337-TA-1106调查案被调查企业Ourway US向行政法官Dee Lord提交了一份陈述理由及缺席裁判动议书。
佳能称,在提交这份动议之前,根据相关规定联系了不公平进口调查办公顾问及所有受调查企业。
纳思达和Aster表示对该动议保持中立,天威也称不反对此项动议。
因而,佳能向法院申请陈述为何受调查企业Ourway US公司未响应诉讼及调查令通知不应被视为缺席。如果该司不能出示必要的理由,佳能还将申请初步决议,证明Ourway US缺席。
据佳能称,Ourway目前为止既未响应诉讼及调查令,也未以出现或参与的方式参与过调查。
法律文件显示,“ 佳能请求行政法官下令OurWay US 陈述理由说明其不应被判缺席,如若不能出示必要的理由,佳能还将请求法院签发缺席初步决议。”
2018年3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正式决定对部分墨盒及其同类组件(certain toner cartridg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启动337调查(案件编码337-TA-1106)。涉案产品为可替换墨盒,以及安装或销售以用于此类墨盒中的感光硒鼓原件。
2018年2月28日,佳能公司及其子公司向美国ITC提出申请,指控美国进口以及美国国内市场销售的部分墨盒及其同类组件侵犯了其专利权,申请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以及禁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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