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一位美国佐治亚州的联邦法官在佳能诉通用鼓粉盒制造商Color Imaging及General Plastic Industrial(GPI)的专利侵权案中作出了支持佳能向Color Imaging和GPI索取440万美元(约合2,918.3万元人民币)损害赔偿的判决。据了解,此前佳能指控上述两家公司侵犯了其碳粉瓶的专利权。法官表示,法院陪审团在2017年6月对该案作出了裁决,并随后“根据证据合理支持”上述两家公司向佳能支付440万美元的损害赔偿金。

法官认为,佳能提供的证据表明上述两家公司在了解了佳能的专利以及佳能控告他们的碳粉瓶产品构成专利侵权的情况下,依然继续出售侵犯了佳能专利权的碳粉瓶。

据悉,2017年6月,美国一联邦陪审团发现Color Imaging和GPI两家公司“蓄意侵犯”了关于佳能碳粉瓶的一项专利(美国专利号:7,467,012),并判决这两家公司赔偿佳能450万美元(约合2,986万元人民币)。

该陪审团于今年6月19日在美国乔治亚州北区亚特兰大地方法院发布了判决书。 判决书要求General Plastic支付佳能370万美元(约合2,455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Color Imaging需支付73万美元(约合484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目前两家公司认为陪审团要求其赔偿的金额太高,超出了他们目前的收入范围而要求陪审团重新作出裁决或再次进行审判。

 


相关推荐

评论交流

行业资讯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