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时代报道/2020年10月7日,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控告福州思希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洛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的侵害发明专利权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12月14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进行了判决,纳思达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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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福州思希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洛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了纳思达“一种处理盒”的发明专利权(专利号:ZL200810218032.3),涉案产品为MC-CC388A、MC-Q2612A和MC-CRG303/MC-Q2612X大容量系列型号的易加粉型打印机墨粉盒。

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两家公司应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上述侵权产品并销毁库存。思希数码应赔偿纳思达经济损失和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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